欢迎来到安庆普法网 加入收藏

以案释法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中心 > 以案释法 >

偷手机只为玩?拘役罚金一个不少!

发布时间:2021-11-05  |  访问次数:

 

10月27日上午,岳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退赔受害人损失278元。

岳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两次通过秘密窃取停在路边电瓶车内的手机两部,将其中一部手机卖给他人,另一部手机被公安机关扣押返还给被害人经鉴定两部手机价值共计1897元, 吴某某表示偷盗手机是为了自身娱乐。

    法律不是儿戏,切不可因满足自身不良嗜好触碰法律的底线。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3-2015 http://pf.aqflyzw.com/ 安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     邮政编码:246001
电话:0556-5701513     邮箱:aqfzb@163.com   ICP:皖12016054-2号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