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安庆市司法局、民政局将于8月初开始联合对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复核工作。
本次复核工作将对全市自2004年至今已命名的9个国家级、91个省级、43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集中“体检”,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责任明确。
复核工作严格落实复核标准,突出属地管理责任。由村(社区)严格对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重点对基础设施建设、党务政务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资料、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四议两公开”等八个方面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经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由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集中梳理,提出建议保留、撤销、注销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名单,全面做好国家、省、市复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复核工作严格执行复核程序,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抽查、公示名单等方式进行复核。加强实地检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将组建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实地抽查。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实地检查验收,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现全覆盖,达到100%,做到应检尽检;省、市级实行抽查验收,比例不低于40%,市级不低于20%。
对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既是对已命名村(社区)的一次集中“体检”,更是加强和规范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安庆市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培育力度,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