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开启了长江保护有法可依的崭新局面,该法律与美丽长江建设息息相关,与水资源保护事业息息相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学法、普法
大观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加强对当事人的“说理说法”,助力企业深入理解新法要求,引导其知法、守法。
二是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使新法切实落地
梳理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按照要求在辖区内排查梳理沿河湖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矿山、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时对其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调查评估。
现已排查出2家加油站须按照要求开展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评估工作,分别为中石化海口加油站及中石化西门加油站,现已完成有资质第三方的邀标工作,相关的资料收集、采样方案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也已完成,下一步将进驻现场开展地下水采样工作。
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
梳理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会同水利部门对镇域两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均存在划分不科学问题,均将江堤外的部分村落纳入了保护区范围。海口镇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单位重新编制了《安庆市沁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安庆市沁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海口镇新闸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本次保护区划分调整了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对饮用水水源地上游、下游的标识标牌进行了规范化设置。(撰稿人:程虹 审稿人:昂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