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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

发布时间:2014-04-04  |  访问次数:

为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近日,安庆市政府正式出台《安庆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试行)》,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取公益性、福利性、便民性服务,推动民生工程健康长效运行。

一是科学拟定目录。市财政局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上门与市直牵头部门会商,共同商定民生工程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印发了《安庆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涵盖社会民生领域,重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与公共文化、劳动就业服务、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改善等六大类民生工程项目以及工程类项目后续管养、运行保障。

二是规范购买流程。涉及就业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治与疾病预防、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牵头实施单位,随同部门预算申报年度购买计划,报财政部门批复后,以公开招标以及政府采购法允许的其它方式确定服务供给方。中标信息向社会公示后,由供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纳入全市民生工程评价范畴,重点评价政府购买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考核评价,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不足,推动民生工程更好实施。各主管部门将提供购买民生工程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各级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开展监察、审计,参与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在购买、监管和考核等各个环节建立起完善的机制,不断加大政府在民生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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