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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好一江碧水,安庆市掀起学习《长江保护法》热潮

发布时间:2021-02-24  |  访问次数:

  万里长江水云阔,一江碧水万古流。

  近日,为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教育和引导公众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法治思维,安庆市各地各部门掀起学习《长江保护法》学习热潮。

  (一)安庆市法宣办

  安庆市法宣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从2月至9月,围绕“长江大保护 小手拉大手”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的《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包括举办“小学生讲保护法”主题朗诵、演讲、表演、绘画、书法等作品大赛;发布“长江小卫士”工作守则,在全市青少年中精选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好,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强,热爱长江,积极践行保护长江活动的100名青少年,授予“长江小卫士”称号;依托法治进校园,普法大讲堂活动,开展“守护长江一家亲”活动;举办长江保护法知识线上答题活动等。

  (二)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奎堂主持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

  会议指出,《长江保护法》的制定与实施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结合实际工作,持续深入学习《长江保护法》;要围绕《长江保护法》落地生效,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要全面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浓厚氛围。

  (三)安庆市公管局

  安庆市公管局组织召开《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郅主持会议,局机关、交易中心科室负责人及皖宜公司部分人员参加会议。会上,何郅带领大家原文学习《长江保护法》全文,并强调指出:一要认识到《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制定长江保护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与未来、是维护长江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二要组织好《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不仅要在单位内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贯彻活动,还应在服务和管理对象中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三要综合运用好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网站、微信号、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强化宣传的氛围;四要结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实际,自觉将《长江保护法》的规定落到实处。​

  (四)安庆市海事局

  安庆海事局组织召开《长江保护法》学习宣贯视频培训班。局属各海事处业务处长、业务办、执法大队队长、局机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围绕《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特点和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同时结合海事监管特点,对取水口水源地保护、船载危货安全与防污监管、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建设等管理措施、要求等,进行了重点解析。

  培训结束后,李立志副局长要求局属各海事处、机关相关部门,一是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贯,做到学懂弄通。三是以《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为契机,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推动解决港口码头防污染设施建设、洗舱站管理等难点问题。四是加强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加大船舶防污现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偷拍、超排行为;配合地方政府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演习与处置工作;落实好通航评估工作,配合上级开展好禁限航区划定和通航管理;配合地方政府加强“非法采砂”、“十年禁渔”联合监管;落实好剧毒危险货物禁运,危险品船舶保险等相关工作;督促相关船舶按规定使用岸电。五是切实加强《长江保护法》向船公司、广大船员的宣传和引导,营造浓厚的知法、普法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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