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安局成立执法监督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督办和查处,规范公安执法活动,及时查处执法过错责任案件,准确认定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近日,安庆市公安局成立安庆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
执法监督委员会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方先汉任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安庆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安庆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科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科,负责执法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