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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财政局组织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0-09-09  |  访问次数:

  8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预算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共八章九十七条,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宣传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区财政局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

  一是抓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学习。要求全体财政干部职工把学习贯彻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律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

  二是抓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预算收支范围、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规范财政专户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是我们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依据。抓好条例的实施,有助于预算管理改革在法治化轨道上加速推进,能更好地发挥财政基础和支柱作用。

  三是抓好财政改革。区财政局要结合贯彻落实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继续深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是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法》及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将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到财政财务管理的各相关领域和各环节,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和财政治理及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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