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社区矫正作为一项非监禁的刑罚执行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强化法治意识和人文关怀,克服了工作人员和经费不足等困难,较好地履行社区矫正职责,积极推进了我市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与法制化建设,在社会调查、衔接、接收、管理、考核、奖惩和教育等各个环节,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得到社会服刑人员家庭的拥护和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社区服刑人员在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的较低水平,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确保全市社区矫正人员收得了、管得住、不出事、回归好,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关注社区矫正工作,着力解决好当前全市社区矫正机构、经费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市司法局要在争取领导支持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有效运用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法,防止发生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同时要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对有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会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力度。建议市政府专门听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局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