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宣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市法宣办:
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依法防治疫情的浓厚氛围,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宣传解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解读时间
从现在至这次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二、宣传解读措施
1、做好宣传发布。全国普法办组织力量汇总整理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以下简称《问答》),共23问。请各地利用司法行政信息网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予以全文刊发宣传。
2、开展宣传解读。紧密结合疫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将《问答》的宣传解读纳入将要开展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重要内容。要求围绕《问答》内容和防控疫情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运用图解、动画、H5等适合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宣传解读《问答》等相关内容。
3、重点做好案例宣传。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案例陆续进行解读,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选取密切相关的案例、事例,充分运用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做好宣传解读,将有关法律知识讲准、讲活、讲透,着力推动依法防疫,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市法宣办要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协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和新闻媒体积极履责,结合典型案例,主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各市法宣办承担协调指导监督职责,积极协调提供宣传平台和渠道。灵活运用积极稳妥、针对性强、百姓易于接受的各种有效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覆盖面,让群众有感、让社会共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此项工作初步落实情况请于2月5日下午15时前报送至ahsfxb@163.com,各地宣传解读工作情况,请随时发至邮箱。
省法宣办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