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法制宣传与矛盾调解工作有机结合,紧紧结合工作实际展开针对性地法制宣传,延伸调节范围,变调处“一般纠纷”为调处“疑难纠纷”,重点协调因宅基地、土地承包流转、五保低保等引起的疑难纠纷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二是改进组织方式,变“事后调解”为“事前宣传”,定期进行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掌握全乡动态,在调处之前展开相关宣传和咨询服务,便于及时处置。三是拓展工作方法,变“单兵作战”为“联动联调”,建立健全“纠纷受理、组织协调、实施调处、跟踪督办、情况反馈”工作程序,定期召开乡矛盾纠纷联合调委会全体会议,通报矛盾纠纷调处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怀宁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