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民?哪些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哪些基本的政治自由权?公民有哪些基本义务?
答:《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道德。(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二、农民工是否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包括那些内容?
答:《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阅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同样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三、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答: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可分为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劳动法》第18条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法》第18条还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哪些情况下,农民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法》第31、32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
(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并且规定,用人单位自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五、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有何规定?
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建筑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六、国家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及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农民工本人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法进行认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农民工发生工伤的,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在生产经营地为农民工参保;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工伤农民工选择,进一步方便农民工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
七、如果企业没有参保,发生工伤事故农民工该怎么办?
答:如果企业没有参保,发生工伤事故,农民工也可以申请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掏钱报销,一分也不能少。同时,农民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未参保企业。
八、包吃包住,工资就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答:工资是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因此包吃包住应当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在计算包吃包住工人的工资时,不应当将这些费用计算在工资之内。因此,即使是包吃包住,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九、用人单位是否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女职工的产假为多长时间?
答:出于对怀孕女职工的保护,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其怀孕、产假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怀孕期间,即使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后才能解除合同。
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十、农民工维权主要有哪些途径?
答:农民工维权主要途径有: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5)如果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拨打“12333”免费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十一、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哪些情况禁止结婚?哪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什么是重婚?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对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切勿结为伴侣。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若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二、农民工子女就学需交纳借读费吗?
答:今后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