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物价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价工作力度,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突出价格部门特色,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切实提高价格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价格法制环境。
一是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市物价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到法制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任务、有要求,并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的工作局面。
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认真开展“一月一法”学习和价格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化对法制学习培训效果的检查考核,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形成学习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物价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三是完善法制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精心谋划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价格法制宣传主题、宣传重点。积极拓展价格法制宣传新渠道,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渠道的宣传体系。加强系统上下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引导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价格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创新。
四是积极开展价格法制宣传。建立价格法制宣传与价格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把价格法制宣传融入价格管理、价格监督和价格服务全过程,结合价格公共服务,重点开展“价格法制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同时利用安庆物价、价格宣传栏、数字物价等平台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集中开展以价格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制宣传活动。
五是完善价格法制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集体审议制、定调价案卷制以及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保密制度,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运转更加顺畅、保障措施更加到位、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六是着力开展价格法制实践。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和不缺位。积极推进价格部门政务公开,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建立健全价格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地化解价格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