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指示精神,根据市、县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任务,2月6日,怀宁县司法局局长程高明、副局长鲁德智率队到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动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全体司法干警务必要认清本次全国“扫黑除恶”行动的决心和力度,增强工作责任感与使命感,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二是积极动员,营造氛围。各乡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法律队伍的作用,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社会环境。三是深挖线索,重点稳控。以片区司法所为单位,充分发挥身处基层一线,在开展针对性排查的基础上,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构建起人人参与“涉黑涉恶”排查的行动。对最近几年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梳理,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扎实推进重点人员稳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