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一起价格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群众公议
2018年1月30日,针对我市某药房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案,市政府法制办在市物价局举行了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
由市政府法制办从全市公议员库随机抽选的5名公议团成员,听取了市物价局案件承办人员的案情介绍,查阅了卷宗材料,就相关问题询问了办案人员,并从违法事实、法律适用、证据提取、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认真地评议,同时指出了案件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细节,给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市物价局王书明副局长表示,将认真吸纳公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准确把握案件的定性、程序等关键环节,注重证据合法性、逻辑性,认真制作每一份法律文书,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