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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28  |  访问次数:

           市供销社主要从学法、讲法、用法三个方面开展“法律进机关”示范点活动。

  一是学法。领导带头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体学法 4 次,专题组织学习习十九大报告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等;机关公务员网上学,每人每年时间不少于40学时,学习后并在网上进行考试测验。

  二是讲法。听专家讲法,10月27日邀请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李兰律师讲授《公司法》和《劳动法》11月7日派职能科室人员参加全市普法培训,听省司法厅专家授课;一把手讲法。1112日,在市社“十九大”专题活动中,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方德祥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改做了题为《不忘初心,廉洁、作为、担当》的专题报告;职工讲法。1220结合实际,市供销社召开学习贯彻《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部署会  要求职工宣讲《条例》  

 三是用法。 结合供销社实际,将普法与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做到学以致用、依法行政、依法治社。第一,实施权力清单运行制度,推进行政公开化规范化。根据自身实际,在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市编办、市法制办的同时,在市社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权力清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第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根据供销社管理职能对系统内从事烟花爆竹销售人员,采取集中、分类、专题、现场作业和案例分析培训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安全轮训1400人次,印发资料5000余册。在元旦、春节期间,积极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市场管理,打击非法经营,整治流通秩序。第三, 2017年暑期,市社关工委组织机关职工40余名在校学子女暑教活动,组织参观新四军军部旧址、观看红色电影《建军大业》,培养下一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四,依法规范各类项目的申报、评审与审批。我社在“新网工程”项目筛选、论证、评审上,严格按照“新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对县、区申报的项目,采取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审核。对确定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供销等部门联合下文批复。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投标、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实施环节,进行全程跟踪问效,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用到实处;在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立项上,我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过专家论证、中介评审后,再组织申报。在资金使用上,财政资金实行报账制,自筹资金做到有据可依。在项目实施上,主体工程和主要设备实行招投标制。在项目竣工验收上,坚持标准,层层把关。第五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积极参加“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设立烟花爆竹法律咨询台,为市民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二是1220日上午,在党委书记、主任方德祥带领下,市供销社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企业班子,赴安庆市黄梅戏艺术馆“宜城清风——家规、家训、家风廉政文化展”接受廉政教育;三是 “12.4”宪法日前后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等系列活动。第六、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市供销社法律顾问,为投资等重大决策在法律上把脉问诊。( 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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