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正式颁布之际,大观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以“四早”举措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法》的宣传落实。
一是早部署。《人民调解法》颁布后,区司法局立即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五个一”宣传具体措施,(即举办一场培训、组织一次座谈、开辟一个网站专栏、举办一场专题宣传活动和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并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早培训。去年9月24日,区司法局利用召开司法工作例会的有利时机,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简要培训,从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经费保障、调解协议效力等方面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解读,着重分析了《人民调解法》与原《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异同。之后,又先后安排了石化、花亭和海口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市两级的专项培训
三是早宣传。区司法局携手区法院,联合开展《人民调解法》大宣教活动,进一步落实司法行政系统与法院的联动机制,在区法院设立专职联络员,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社区“法律之家”、司法便民服务热线电话和各类维权工作站等便民服务工作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实现调解组织、调解方式、法律效力和管理制度上的对接。2011年元月8日,以海口镇人民法庭揭牌仪式为契机,深入田间地头宣传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知识,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早落实。在已成立三级调解网络的基础上,与区综治部门联动,先后成立了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有效地延伸了人民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