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2010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总结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枞阳县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学法、普法的高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主题,精心部署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枞司[2010]33号文件),提出了宣传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的要求。要求全县各地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在“12.4”活动期间根据县级层面的“七个一”活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二、突出活动重点,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认真开展一系列重点活动。12月4日上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局机关和麒麟镇工作人员在麒麟镇大市场开展“12.4”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起;当日,各乡镇在政府机关所在地和主要街道、集市、交通道口悬挂、张贴一批法制宣传横幅和标语,县直有关单位也在办公场所悬挂横幅60多幅、张贴标语300多条。为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12.4”活动期间,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深入到金桥初中、长河初中和牛集职业中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暨“12・4”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同时,县关工委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权益保护专题调研。为了全面检测2010年度全县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成效,自12月1日至12月20日,枞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及时下发《关于开展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法律知识考试活动的通知》,明确了考试对象、内容、形式等方面的要求,包括领导干部在内共有5000余人各类普法对象参加了此次考试活动,在全县形成了“以考促学”的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今年“12.4”活动期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选送7篇优秀文章积极参加安徽普法网举办的《我与“12.4”同行》征文活动。此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不断将“法律六进”活动推向高潮,更好地宣传和展示了我县“五五”普法成就。
三、密切配合,形成声势
各参加单位、各乡镇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加强配合,密切联系,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县电视台和《安庆日报枞阳版》派出记者对我县“12.4”相关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
总之,今年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各参加单位领导重视,组织得好,行动得快,参与热情高,且宣传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枞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