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经市政府同意,安庆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庆市城区储备土地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共16条,对管护内容、管护方式、管护要求、管护费用、管护责任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标志我市储备土地管护 “三四六一”模式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新阶段。
一是三种方式因地制宜。 根据储备地块的具体情况,规定委托管护、自行管护、临时利用的适用情形,选择适宜的管护主体。 二是四档计费严控上限。 按照储备地块的面积分档制定费用上限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土地管护成本。 三是六大责任监督管护。 明确规定管护主体的义务,明晰监督职责,全力保障储备土地权利不受侵犯。 四是属地管理一线兜底。为平衡可能出现的情势变化和办法相对滞后的时间差,还设置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政府(管委会)指派专人管护的兜底条款。 该办法实施后,对进一步强化市城区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实现国有储备土地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土地储备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土地收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