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市园林局参加《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询问会议,就《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接受市人大的询问。
《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系安庆获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法规,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自《条例》实施以来,市园林局一、通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组织景区管理人员培训等形式,加强《条例》的宣传和贯彻;二、紧锣密鼓抓紧《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便更好的建设景区;三、多措并举治理东西湖,保护好菱湖水;四、增加景区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投入,让景区更美更亮;五、与城管联合执法,劝阻和制止钓鱼、洗衣、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更好的保护景区、维护景区的秩序。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有关委室负责人对《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询问,内容涵盖了景区管理体制机制、环境保护、规划开发、经费保障及景区内犬类管理、水质改善等方面。园林局负责同志作了有针对性的答复和积极回应。(市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