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法治国土建设。近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对2008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以来以局名义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按照 “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清理。
清理工作分为确定清理范围、、提出清理意见、清理审核、征求意见、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公布清理结果等六个阶段,到12月上旬完成。清理结果将坚持“规范性文件不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和国土资源事业发展要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标准,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等处理。(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