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
该细则规定,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机构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需经局法制机构对拟作出决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的或者审核未通过该的,执法机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审核范围包括: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案件情况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决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应当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等六个方面。审核重点包括: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其他依法应当审查的内容等7个方面。同时实施细则还规定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
该细则出台,有助于加强对国土资源领域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国土建设。(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