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多举措开展"法律进机关”示范点创建工作
市供销社主要从学法、讲法、用法三个方面开展“法律进机关”创建示范点活动,具体表现在:
一是学法。领导带头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体学法 4 次,专题组织学习习总书记“7.1”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发[2015]11号等;机关公务员网上学,每人每年时间不少于40学时,学习后并在网上进行考试测验。
二是讲法。听专家讲法,7月21日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听取了中共中央党校原机关党委副书记薛鑫良作的题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始终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专题辅导报;11月11日派职能科室人员参加全市普法培训,听省司法厅专家授课;一把手讲法。8月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方德祥主任给机关职工、社属企业负责人讲解条例,答疑解惑。
三是用法。 结合供销社实际,将普法与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做到学以致用、依法行政、依法治社。第一,实施权力清单运行制度,推进行政公开化规范化。第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采取集中、分类、专题、现场作业和案例分析培训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安全轮训1500人次,印发资料5000余册。第三, 2016年暑期,市社关工委组织机关职工40余名在校学子女暑教活动,并赠送一本普法书籍,培养下一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四,依法规范各类项目的申报、评审与审批。第五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积极参加“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设立烟花爆竹法律咨询台,为市民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二是11月3日上午,在党委书记、主任方德祥带领下,市供销社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企业班子,赴安庆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普法廉政教育;第六、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市供销社法律顾问,为投资等重大决策在法律上把脉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