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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举办学习 《行政诉讼法》专题辅导讲座

发布时间:2016-11-15  |  访问次数:

 

市林业局举办学习《行政诉讼法》专题辅导讲座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028日下午,市林业局举办第二十一期林业讲堂,邀请局法律顾问、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韦国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了《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修改对依法行政的影响》的专题辅导讲座。会议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吴成舜主持。

    韦国律师认真剖析了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条文的区别,解读了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关于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扩大收案范围、可跨区域管辖、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起诉延期至六个月、立案登记、增加调解的七个亮点。并通过大量的案例举证,阐述了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今后依法行政的影响。

吴成舜书记在总结指出,通过今天的讲座,为我局下一步如何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方向,同时强调局属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增强法治思维,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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