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安庆市检察院出台服务和保障非公企业发展八项措施,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提升司法理念。利用中心组学习、处室负责人会议等学习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及曹建明检察长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增强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日常联络。积极与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联系,定期组织召开非公经济人士代表座谈会,听取对检察工作以及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注意邀请非公经济人士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座谈、视察及深度参与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构建“3+1”服务非公经济协调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劳动仲裁和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与维护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对涉及劳动、保险等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问题,及时启动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关系。
四是开展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及时梳理涉及非公企业及非公经济人士的各类在办案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作用,做到依法快办、妥善处理。对侵犯非公企业权益和非公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对利用职务之便向非公企业索贿、受贿犯罪依法惩治;对涉及非公企业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劳动争议等审判、执行活动强化监督。
五是成立非公企业法律服务中心。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和促进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结合办案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帮助非公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六是联合开展法律政策研究。注重联合非公企业等研究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兴商业模式等新变化中的法律问题,注意严格区分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等。
七是开展非公企业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围绕“亲、清”二字,引导非公企业及非公人士正确处理好与政府及官员的关系,依法守法经营,支持地方发展。充分发挥安庆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着力提高非公经济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加强与企业公会、地方商会及行业协会的协作,发挥行业自律与法治教育的双重作用,推进专项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八是坚持“四个并重”和“六个严禁”,改进办案方式和规范司法行为。结合“规范司法深化年”活动,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非公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依法帮助非公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以服务为名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严禁使用涉案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盒办公设备,严禁乱拉赞助和乱摊派,严禁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非公企业合法自主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