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
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司法局局长、市依法治市
领导小组副组长何子厚同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韩先聪主持,市人大副主任李荣森、陈庆儿、金垭、刘斌、汤铭、刘仲品、孙嘉达、开桂兰及秘书长赵华璋出席会议。副市长荆新保、陶方启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菊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桂青列席会议。?
何子厚同志的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主要情况;二是“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及迎检工作安排。报告经认真审议后,认为:报告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通过市人大对“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有效监督,我市“四五”普法工作在“三五”普法工作的良好基础上,继续向前迈进,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两个转变(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的目标基本实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市400万普法对象,在前几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又在四五普法的五年期间里不同程度地接受了宪法等32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二是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是“四五”普法期间树立的理念。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依法履行职责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龙头。“四五”普法期间,我市各级政府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依法清理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市政府公布635项),政务、审务、检务公开,重大事项举行听证,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实行招投标,依法规范接访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与此同时,行业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区域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形成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良性互动的局面。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化领导,保障有力;二是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三是方式创新,推出亮点;四是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在肯定成效的同时,委员们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一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仍有待加强;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信息交流有待加强;五是普法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难点(青少年法制教育)、弱点(务工人员)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普及要加大力度。 (操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