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人员首先对新《食品安全法》的修改背景、立法过程、修改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以及修改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解读,深入剖析了新《食品安全法》的特点亮点,通过解读新《食品安全法》与之前的不同之处,向参加培训的人员介绍法律条文中的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权利义务、处罚规定等,突出了对企业主体责任提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包括:要守法生产经营,承当法定义务,如依法取得生产许可,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对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等;要诚信自律,食品行业是良心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有社会责任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规定,在食品销售环节,增设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和网络食品交易相关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在餐饮服务环节,增设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原料控制义务以及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此外,培训人员通过引入典型案例,以以案说法的形式,通过案情分析剖析,具体就法律责任中常见的违法行为进行讲解,并对违法案由的条款适用范围、处罚依据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让参训人员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经营业者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