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组成检查组,按照《宜秀区创建“法治示范校园”考评标准》,采取实地察看有关硬件设施和创建面貌、听取被查单位创建情况汇报、座谈、查看台帐资料等方式,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普法教育、规范管理、法制副校长聘任、民主监督、依法治校效果”等七个方面,对基层申报的16所小学、2所中学进行了全面考评。
通过检查考评,决定命名15所小学、2所中学为第二批区级“法治示范校园”,并对全区创建“法治示范校园”检查验收情况进行了通报,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这些学校基本做到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学法用法,管理规范;民主监督,依法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