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秀区各地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创新各种普法、用法载体,强力推进法治与美丽相结合的美好乡村建设,在农村基层营造出和谐友善的幸福家园。
“今天把大家请来,理事会代表就是关于我们村里卫生,建立一个长效机制。现在我们有保洁工人若干名的工资支出负担村里比较重,现在我们村两委研究之后,通过理事会,是不是对村民每户收取40元每年,来增加一下保洁工人的收入,我们建议一下。”8月16日下午,在杨桥镇溪安村美好乡村理事会现场,村委会副主任丁芬韦正在跟村民介绍今天会议内容。
在杨桥镇溪安村,富裕起来的溪安人开始装扮自己的美好家园,通过以往带有村民自治色彩的党群理事会等各级组织,就是也是利用法律充分保障村民的民主和权益,正在成为老百姓信得过的“当家人”。
依法办事带来的是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作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之一,如今,溪安村的大小事务都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坚持以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为常态,让老百姓的各项权益在阳光下得到保障,现在,像这样的党群理事会制度已经在安庆市全面建立,正实现了广大村民都能利用法律充分保障村民的民主和权益,从而积极参与到美好乡村建设的行列中来。杨桥镇溪安村村民王华益说,“我们理事会,所有村里大小工作人员,都是有透明度的,都是敞开的、公开化、制度化,都是透明的,群众看到了也很满意,所有我们也觉得很高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今年来,溪安村依托美好乡村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初步形成,建设成效逐步显现。通过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依山伴水建起的“溪安郦园”生态农场,让得村民年收收入翻一翻。同时,溪安村还结合当实际,绘制了美好乡村、德育教育等文化宣传长廊,利用农民休闲健身广场,建立起了一支农民文化娱乐队,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使得村民的幸福感倍增,美了环境更美了心灵,着力建设秀美乡村。杨桥镇溪安村村委会副主任丁芬韦说,“我们村现在所有的大事小事都是让群众积极参与,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通过村里建章立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使美好乡村建设越来越好。”(方华陈森 来源:2015年8月18日宜秀区杨桥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