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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五个有”建设法治型税务机关

发布时间:2015-06-03  |  访问次数:

 

依法履职有要求。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坚持在依法征税前提下组织收入,积极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建立与县区政府的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向地方政府通报组织收入形势,宣传依法征税规定,争取理解和支持,避免不顾实际确定收入任务。

学法普法有计划。开展机关学法月等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网上练兵等方式,加强税务人员法治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开展小微企业税收宣传周活动,举办A级纳税人授牌仪式,发布纳税信用红黑榜,利用税企QQ群、微博、微信等渠道,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提高其税法遵从度。

规范执法有制度。健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进户执法统一管理等制度,公布审批清单、执法清单,明确执法流程,规范涉税执法行为。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联合发布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科学决策有程序。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人事、预算、采购、重大工程等,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当地知名律师任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意见。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和内部重大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监督制约有方法。建立组织绩效和岗位绩效相结合的考评机制,进行定岗、定责、定权,运行内控管理系统,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对内通过执法督察、专项检查、执法监控等方式,对外通过建立税检联系会议制度、公布税风税纪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对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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