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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坚持“六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5-05-20  |  访问次数:

 

近年来,市物价局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狠抓“六个结合”,不断规范价格执法行为,把依法行政、依法治价贯穿价格调控、监督、管理和服务的方方面面,先后荣获全省价格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与内强素质相结合,不断增强学用实效。坚持“一月一法”学习会制度,实行“读、谈、观”三位一体的学习方式,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决策行为。健全物价监督员和常年价格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案卷管理,所有调定价费项目和案件查处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全面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打造全省收费项目最少、标准最低、监管最严的地区之一。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坚持调价方案不充分不出台,不经过成本审核不出台,调价时机不成熟不出台,该听证而没有听证不出台,没有低保优惠措施不出台。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与惠及民生相结合,不断提高宗旨意识。完善民生监测网点,实行惠民价格措施,动用95.65万元价调基金对我市回民等少数民族困难低保家庭一次性价格补贴和11家蔬菜基地再生产进行扶持。组织开展涉企、涉农、涉民价费检查,退还消费者377.72万元。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与阳光政务相结合,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机关各部门工作流程图,将行政权力的基本运行程序公开,重点打造12358价格举报投诉四级联网、行政服务中心物价窗口、政风行风热线平台、市民心声、局长信箱等便民利民平台。

六是坚持依法行政与价格宣传相结合,不断树立部门形象。实行价格普法宣传员队伍,加强政策宣传,建立与新闻媒体联系制度,完善舆情收集和回应、主动发布、专家解读、沟通协调、新闻发言人等一系列制度。(市物价局 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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