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防范执法风险意识,4月14日,潜山县源潭市监所召开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学习会上,授课人对新法修改部分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新法“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起诉期限、答辩期限和审理期限延长”、“证据种类增加”等十个方面的突出亮点进行了重点讲解。
学习结束后,该所负责同志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以这次学习为起点,把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渗入到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之中,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