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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怀宁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04-09  |  访问次数:

 

310,全国普法办下发表彰通知,授予全国406个县(市、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安庆市怀宁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怀宁县是安徽省受全国表彰的16个县(市、区)之一

2011年以来,怀宁县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法治怀宁建设纲要(2011-2015年)》和“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全县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怀宁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次命名表彰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普法办严格按照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进行,经过自主申报、考核推荐、审核公示、命名表彰等环节最终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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