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零容忍”。出动执法人员490人次,现场监察企业85家,对19家违法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燃煤锅炉等隐患排查。
管理“零缝隙”。加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执法监管,开展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回头看”,加快县污染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及脱氮升级改造,确保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服务“零距离”。主动对全县140余户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依法征收排污费 105万元;开通环境投诉电话12369及网络投诉通道,及时受理各类环境投诉221件,案件处理率达100%。(潜山县政府办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