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3月13日上午,太湖县新仓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等单位在集镇中心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途径,并着重对群众关注的劣质产品、假货索赔、合法产品辨识、常见消费陷阱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帮助广大群众增强消费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同时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诚信守法理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倡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恪守社会公德。本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2人次。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撰稿人:金仁功;审稿人:陈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