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大力推进诚信统计,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长效机制,安庆市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局公布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要求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对公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科学制定公示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公示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直报平台、会议、统计微博等宣传《暂行办法》的重点内容。二是开辟公示专栏。市局在安庆统计信息网上建立统计失信企业公示专栏,链接到省统计局外网,并安排专人负责公示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在本级统计信息外网建立失信企业公示专栏,链接到市局外网。三是做好发放登记。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及时将《暂行办法》发放给每家联网直报单位和所有乡镇、街道,告知有关企业和法人单位依法统计的新要求和新标准,全面了解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并做好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