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我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正式实施,实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年减轻企业负担9300万元左右。目前,我市市级涉企收费已处于全省16个地级市“项目最少、标准最低、监管最严”的城市之一。收费项目大幅精简。此次收费清理范围最广、力度最大,市级行政管理过程中涉企收费项目由252项减少到86项,精简65.9%。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由59项减少到32项,精简45.8%;政府性基金由25项减少到9项,精简64%;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由149项减少到39项,精简73.8%;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由19项减少到6项,精简68.4%。收费标准明显降低。对收费额较大、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12项收费标准平均下调29%;对国家、省规定有上下限的收费标准,一律以下限为收费限额。部分收费实行缓征。对一些虽有法定依据,但企业意见较大、已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作缓征处理。如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卫生监测费等13项收费。政府定价进一步减少。将已经形成竞争或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推向市场,由收费双方通过合约协商确定。如保留的39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其中33项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政府不再干预。监管更加严格。对清单以外的行政管理过程收费,一律取消,企业有权拒付。规范收费权力行使,明确执收单位和主管部门责任追究制度,凸显收费清单也是责任清单。实行问责制度,对违规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价格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