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2014年7-8月,安庆市审计局对潜山、太湖、宿松、望江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岳西县由审计厅直接审计)和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的枞阳县2011至2013年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有关县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扶贫项目管理、扶贫机制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近期,通过审计跟踪检查情况表明,我市财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力度大,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整改迅速。潜山县政府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积极行动,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纠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确保全部整改到位。2014年10月潜山县政府向市审计局专题报送了《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至2013年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枞阳县政府也向市审计局报送了《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至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是有关县审计整改力度大,整改工作真抓实干。5份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共指出5县2011至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违纪违规资金额4503.42万元。经跟踪检查已经整改4438.42万元。至跟踪检查日止,整改率已达到98.56%。在已经整改的4438.42万元中,已收回各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1273.78万元,收回扶贫资金互助社42万元;滞留扶贫资金已拨付2393.96万元;其他纠正措施整改728.68万元。
三是不断完善扶贫工作机制。望江县原为省级扶贫县,2012年新调整进入大别山连片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扶贫办从领导到工作人员,一直由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兼任。审计指出问题后,现已得到积极整改,县政府及时任命和充实了扶贫办人员。其他县也加强了扶贫机构领导,充实了工作人员。
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扶贫项目方面和政策机制方面,针对审计反映问题,4县共修改、制定规范性文件10件。望江县制定实施了《关于印发望江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的通知》、《关于做好扶贫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望江县2014年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3项规范性文件。太湖县制定实施了《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细则》、《关于强化乡镇扶贫项目验收工作职责的通知》、《太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承诺书》和《太湖县2014年扶贫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细则》等4项规范性管理文件。枞阳县制定实施了《关于规范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制度。宿松县制定《宿松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办法(试行)》和《宿松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暂行办法》2项规范性文件。这些管理制度的制定,为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资金的规范管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有力地发挥了制度保障作用。(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徐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