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人防办针对汇峰广场人防地下室主体结构验收后,建设单位安庆市明珠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开墙打洞破坏人防工程结构、未经竣工验收和许可擅自使用的违法行为,向该公司送达了今年第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违法使用的行为,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必须依法办理人防审批许可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并严格按规定做好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和良好的战备效能。通知书特别强调,若不按要求限期整改,人防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安庆市明珠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汇峰广场人防地下室,由市人防办于2014年9月23日进行了主体验收,当时指出了主体结构存在的8个方面的问题,并就后续施工提出了3点具体要求。在后续安装施工期间,该公司对现场人防监理人员下达的监理通知置若罔闻,擅自开墙打洞,破坏人防工程结构。为此,市人防办多次约谈警告该公司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施工,拿出整改方案,限期改正。但该公司一拖再拖,迟迟未予回复和作出整改。日前该公司又未经竣工验收、未申请办理平时使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就已开始使用,严重违反了人防法律法规规定。为此,市人防办还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同时函告了建设、规划、房产等部门,明确要求在人防地下室未通过人防专项竣工验收前,相关部门暂缓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以形成执法合力,坚决纠正违法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