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转“精”职能,突出主责主业。将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机构由195个清理至22个,下辖11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72个清理至205个,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均不再承担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截至上年底,市纪委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主业的室增加到10个,占内设机构总数71.4%,直接在一线开展执纪监督人员占机关总人数74%。
二是转“优”方式,强化执纪监督。出台《安庆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推进“两个责任”明晰化、具体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载体化、制度化;推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逐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直接受理信访举报3728件(次),立案871件,处分780人,其中县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186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是转“实”作风,带头纠正四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在市直机关开展聚焦“四风”查顶风、重拳治乱治行风、督查“三在”(在岗、在干、在行)转作风等专项行动,不定期多次开展反铺张浪费专项检查、效能暗访和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督查,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61起,处理99人,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