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认识,增强居安思危、节约粮食意识,10月18日,太湖县司法局江塘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
学习会上,司法所负责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重点法律条文进行讲解,阐述了粮食安全重要性,国家对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粮食紧急状况应对,国家对粮食安全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同时,结合乡村实际,对国家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的具体政策及项目进行分析,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扶持粮食加工企业,培育家庭农场,找回耕地政策,农业品种种植补贴等,这些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在粮食安全保障法中都能找到法律依据,阐述了粮食安全保障法与我们乡村生活密切相关,是一部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增强了在座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兴趣,达到较好学习效果。
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安全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内容,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每位公民都要有清醒认识,在自己生活当中,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消费理念,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撰稿人:唐和义;审稿人:陈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