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都拿到了,感谢人社局、公安局帮我们农民工追回了血汗钱,真是感激不尽,感谢政府……”,10月10日下午,3名外地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后,来到县人社局表示感谢。
2024年7月,县人社局接到外县农民工王某琴、冷某霞等3人反映安庆某有限公司拖欠其三人7万余元工资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向涉案农民工和企业负责人调查取证后,确认三人被拖欠工资7.2万元,并下达了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公司限期支付。9月份,因期满后公司未按期履行,县人社局将该欠薪案件正式移交县公安局并正式立案侦查。10月10日,企业负责人被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后,当场付清了所欠农民工工资。(供稿人:张冯 审稿人:曹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