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庆普法网 加入收藏

太湖县

太湖县司法局新仓司法所:“法与情”相结合做好特殊群体的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1  |  访问次数:

  在对特殊群体的帮教工作中,太湖县司法局新仓司法所始终秉持着“以法为本、倾情帮扶”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和完善帮教模式。8司法所工作人员用法律的力量唤醒了一颗颗迷失的心灵,帮助“迷路人”重新找回了生活的方向和信心。

  以法启明,传递温暖。汪某某年幼丧父、母亲改嫁他乡,从小就缺少父爱母爱的汪某某与爷爷奶奶一起相依为命。特殊的成长经历,最终让汪某某误入岐途,因犯帮信罪被判处缓刑,成为新仓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起初,汪某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自暴自弃,整日沉迷网络游戏,不愿遵守社区矫正机构监管规定,因多次违规而受到处分。为挽救、帮助汪某某,矫正他的不良行为,新仓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多次上门走访,耐心细致地对他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旨在帮助他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教努力,汪某某逐渐地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温暖,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给家庭造成的伤害,慢慢地从萎靡不振的精神状态中走出来。后来,他不仅找到了工作,还学会了照顾爷爷奶奶的生活。

  以情感化,扶危济困。宋某某因盗窃罪服刑出狱后成为新仓司法所的一名帮教对象。在帮教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 宋某某虽然有深深的悔意,但心理上还是对自己那一段不光彩的过去耿耿于怀,无法开始新的生活。为帮助宋某某顺利融入社会,做到自食其力,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字出发、以“帮”字入手,对宋某某进行了深入的帮教工作。工作人员通过谈心交流、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宋某某化解了心结,重树了乐观的生活态度;在得知宋某某因身体疾病尚未完全康复无法从事工作、与年过八旬的老母亲一起生活面临困境的情况后,司法所成功地为其申请了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暂时的困难;与此同时,工作人员鼓励宋某某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学会自立自强。最终宋某某在司法所的帮助下重新找回了生活的方向并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撰稿人:金仁功;审稿人:陈晶晶)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3-2015 http://pf.aqflyzw.com/ 安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     邮政编码:246001
电话:0556-5701513     邮箱:aqfzb@163.com   ICP:皖12016054-2号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