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现场负责人诉安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唐琪虎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组织下围绕违法行为时间认定、是否适用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等问题,积极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最后,唐琪虎就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等方面作了发言。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优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机关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法宣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有关工作人员到庭旁听本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