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国税局开展了对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少缴税款案的首例税务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为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公众参与机制,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安庆市国税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密切合作,与另外34个行政处罚主体部门共同推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于今年底开始,对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适时开展群众公议。
一是案件过程公开。税务机关在群众公议会上对税务案件进行通报,并就案件的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自由裁量基准进行说明,提出行政处罚初步意见,接受公众代表询问。行政相对人也可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二是案件处理公议。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推荐或市法制办公开招募公众代表,聘为群众公议团成员任期2年。由来自社会各职业各领域的5至9名单数公众代表组成群众公议团,听取案件通报,了解政策依据,对初步行政处罚决定提问并最终形成具体的公议意见。三是案件结果公布。充分参考群众公议的意见后,税务机关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全方位公布,及时向社会公开群众公议工作,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