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怀宁县举行新《预算法》专题学习讲座,县长郭家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龙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近300人参听讲座。 本次专题讲座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庄立权作题为《新<预算法>的学习与思考》的宣讲。主讲人对新《预算法》作了详细的解读。新《预算法》是在2014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决定,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举债规模必须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新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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