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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做好部分餐饮服务许可审批权下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03  |  访问次数:

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简政放权,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根据安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市、区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庆编办〔2014156号)要求,从2014925日起,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由过去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办理,变为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市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高等学校食堂、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市教育局直管中学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餐饮单位的申请许可;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位以上(不含1000座位)的餐馆;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位(不含250座,含1000座位)的餐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区属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以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许可申请。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已与三区市场管理局做好了业务对接,并于10月份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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