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制度建设。始终坚持“管办分离、依法运作、规范交易、合力监管”,牢固树立公平、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实行制度改革与创新,及时废止不合时宜的旧制度,新兴制度应时应势而建,制度执行力与约束力明显加强。抓电子化平台建设。全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电子化平台,扩大市场容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已实现网上报名、电子缴费、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保密抽取专家评委、招投标活动全程监控、数据存储等,即将实现远程评标。抓监督机制建设。特邀社会监督员对开、评标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现场监督,切实督促开、评标程序的合法化,有效确保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招投标活动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抓评标专家管理。应时出台管理办法,广泛征集,积极对接,并入省库,严格资格审核,加强培训管理,建立类别齐全、分类科学的评标专家库。对其评标的行为和质量进行动态化的考核监管,切实提高评标质量,促进我市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工作的合法、科学、规范、发展。抓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从业单位信用数据库,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及共享。信用档案将作为资格审查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及市场准入的条件之一。同时,构建信用奖惩机制,使失信者受惩,让守信者受益,使信用环境不断得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