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法治建设要求,12月1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唐琪虎以“《民法典》中的绿色条款”为题授课,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局属事业单位有关同志参加。
唐琪虎从《民法典》地位、绿色原则意义、绿色原则发展、绿色原则构成四个方面介绍了绿色原则有关内容,并对《民法典》中的绿色条款进行解读,最后就“私益”与“公益”侵权责任区分、“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问题与大家展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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