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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五条措施“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

发布时间:2014-09-15  |  访问次数:

一是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利用在建的全市信用平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从企业基本信息、质量良好信用、质量不良信用、质量信用报告、质量信用评价等多个维度记录并公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二是建立质量信用“红黑榜”制度。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在媒体公开发布,将抽查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列入红榜;对抽查严重不合格、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伪造标识标牌和恶意失信的企业及产品列入黑榜。三是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四是加强质量诚信文化建设。开展质量月活动,围绕 “质量--诚信--品牌”主题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抓质量,用建设质量强市凝聚人心、扩大共识,形成人人关心质量的社会氛围。五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机制。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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