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对非金融性投资公司、寄卖行“亮剑”
自8月22日起,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非金融性投资公司、寄卖行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排查摸底。对已登记注册的非金融性投资公司、寄卖行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数量、分布及业务开展情况。二是集中清理规范。加大辖区内非金融性投资公司、寄卖行整治力度,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6个月未开业,或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超范围经营行为要立案查处。三是及时移送处理。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行为,及时移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